法官巧解企业“连环债” 三方共赢护航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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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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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法官,我们已经按约定履行完毕了!太感谢您这么负责地处理我们的纠纷,帮我们企业渡过了难关,辛苦您啦!”电话那头,A公司负责人充满感激。放下电话,承办法官孙青霞欣慰地笑了。经过三个月的反复调解和不懈努力,她成功化解了辖区高新技术企业A公司与B公司之间因创业补助及厂房租金引发的复杂纠纷。这场调解不仅维护了法律权威,更及时为困境中的A公司纾困解难,保障了其融资上市计划的顺利推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疫情冲击下的企业困境 A公司是辖区重点引进的智能制造领域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A公司与B公司签订落户协议:A公司入驻高新区生产经营并承诺逐年递增纳税;B公司则提供生产经营厂房并协助A公司申领政府技术型创业补助资金。然而,落户后受疫情冲击,A公司经营一度陷入困境,濒临停产。然而,雪上加霜的是,B公司未能按时支付承租厂房的租金,导致厂房被出租方查封,A公司被迫搬离。面对逆境,A公司坚持技术创新,其研发的核心技术最终被某上市公司看中并收购,随之启动了融资上市程序。 就在企业发展的关键当口,B公司以A公司“未履行补助协议”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创业补助资金并补缴多年租金。A公司则认为其补助申请合规,且因B公司违约在先导致无法使用厂房,租金责任不应由其承担。双方各执一词,矛盾难以调和。 在法理与情理中寻找最优解 受理案件后,孙青霞法官经深入调查认定,A公司的经营困境与疫情等不可抗力及B公司的违约行为密切相关。若简单下判,不仅可能影响A企业的上市进程,挫伤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两家公司间的实质问题也无法根本解决。 为彻底化解矛盾,孙法官迅速组织A公司、B公司及厂房出租方进行三方协商。她精准把握各方诉求和症结,提出了一个兼顾法理与情理的调解方案:A公司向出租方支付部分租金补偿其损失;B公司放弃追索已发放的补助资金;出租方则不再向B公司主张剩余租金。这一方案既明确了合同责任,也充分考虑了疫情特殊背景,力求平衡保护三方合法权益。 柔性司法实现三方共赢 经过孙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多轮协商沟通,最终三方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A公司依约向出租方支付了租金,B公司也撤回了对A公司的起诉。这场困扰三方的“连环债”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三方共赢。 案件解决后,A公司负责人由衷感慨:“这个调解方案真是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为我们企业的生存发展赢得了宝贵空间和时间。今后我们一定依法合规经营,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审判不仅要明辨是非,更要关注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本案正是通过柔性司法的方式,帮助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字: 秦云珂 编辑:李明玉 审核:孙青霞 曲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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