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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拾到他人手机后“刷机”,该赔偿吗?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案情简介

  2024年11月7日凌晨,小李通过打车软件乘坐老王驾驶的出租车从饭店回家,小李到家后发现手机遗落。随后,小李通过打车软件平台联系老王,老王称没有见到手机。小李通过手机定位发现手机位于老王所在的小区,小李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陪同小李前往老王处交涉。经民警与老王多番沟通,老王让其家人将小李遗落的手机交到了公安机关。小李到公安机关领取自己的手机时,发现手机被“刷机”,恢复了出厂设置,所以没有立即取回手机。后小李诉至法院,要求老王返还手机并赔偿手机资料损失费、财产损失费60000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或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虽然老王将自己拾得的遗失物送交给公安机关,但是其恢复出厂设置的行为具有毁损手机的主观故意,故老王应当就拾得的手机修复(数据恢复)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小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手机内存储的信息价值,小李使用该手机已经有一段时间,客观上手机本身的价值也因使用而降低;如启动司法鉴定程序确定小李的具体损失,将造成双方当事人诉累增加等情况,法官决定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小李不再坚持60000元,但要求老王至少赔偿其10000元损失。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李前往公安机关取回老王交还的手机;老王向小李支付因丢失手机产生的全部费用8000元;全部纠纷终结,互不追究。

  法官说法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核心价值观中诚信的重要体现,同时还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律义务。捡拾到他人遗失的物品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机关等关部门。同时,要妥善保管好拾得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拾得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文字:张俊良

        编辑:李明玉

        审核:席守田 邹雪 曲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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