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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22日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3月11日在东昌府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新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以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区委部署,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案件数量依然持续快速攀升的巨大压力下,努力加强审判工作,不断推进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2014年共新收各类案件10329件,同期增长16.58%,审(执)结10071件,同期增长19.92%,收结案数均再创历史新高,首次突破万件关口,涉诉标的额达到13亿元,同期增长30%。全院干警砥砺奋进,为法治东昌、平安东昌和富裕文明的新东昌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公正司法

  ---刑事审判,不断深化平安建设。我院严格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确保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2014年,我院共新收各类刑事案件466件,审结516件,结案数占全市基层法院刑事案件结案数的25.7%,比去年同期增长22.27%,涉案罪名达到63个。刑事审判关系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财产的重大权益,案件质量是该项审判工作的命脉。我院始终将案件质量放在工作的最突出位置,做到严格审判,不枉不纵。全年刑事案件上诉62件,终结51 件,其中维持35件,保持了多年无责任性发还和全改案件的成绩。我院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年共收监被告人66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64%,追缴罚金150余万元,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霸治痞”等专项行动,重点惩处黑恶势力、打、砸、抢等团伙犯罪,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255件,判处罪犯451人,如审结全省首例被告人孙士伟等8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被告人张自龙、侯亮等2案31人抢劫案,被告人郝春峰等6人贩卖毒品案等,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对生产、销售“毒豆芽”的张之才、米保玲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对用亚硝酸盐(食用)加工羊下货熟食,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的李艳丽、张桂菊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判处罪犯26人。对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为用鸭肉生产假牛羊肉的公司出具虚假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的畜牧兽医工作站工作人员孙金华、李国亮,以受贿罪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定罪量刑。我院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坚决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该类案件28件。我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14年在作出生效判决的752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108人,重刑率14.4%;同时对那些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不大的犯罪分子坚持教育挽救,使他们有机会得到改造,重新回归社会,共对306名被告人宣告非监禁刑,2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民商审判,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我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明辨是非、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作用以及商事审判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科技创新的作用,2014年我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608件,同比上升13.14%,标的额89468.6万元。我院加大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离婚、继承、抚养等婚姻家庭案件1399件;审结道路交通、医疗损害等侵权类案件1286件。注重维护弱势群体切身权益,其中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98件。依法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904件,制裁违约欺诈,打击虚假诉讼,促进诚实守信,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其中审结借款、证券、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1548件,防范逃废债务行为,维护金融安全;审结建筑工程施工和房地产纠纷案件101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井喷式增长势头仍然不减的现状,面对真伪混杂、民刑交叉的巨大压力,我院制定出台《关于审理被告下落不明的民间借贷案件的指导性意见》和《关于审理以需要物权登记的物抵债案件的指导性意见(试行)》,严格审查借据和付款凭证,查清借款来源、去向及用途,加大对高利贷的排除力度,防止虚假诉讼,促进市场法治环境的不断优化。

  ---行政审判,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我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我院严格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强化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2014年依法审结涉及治安处罚、房屋登记、工伤认定、劳动处罚等各类行政案件161件,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件;以维持、驳回诉讼请求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胜诉案件13件;规范行政诉讼协调工作,促成行政机关主动改变不当具体行政行为、弥补执法瑕疵后,原告主动申请撤诉139件。裁定准予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7件,准予执行率接近100%。

  二、满足群众需求,强化司法为民

  ---破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强制执行,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老大难,也是被当事人反复诟病的问题。我院按照上级法院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执行工作实现新发展。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加大案件清理力度。对录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未结案件进行逐案标注,逐一核查,2014年共执结案件2719件,执结标的金额42492.91万元。我院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开展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为契机,大力加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截止目前,已移送拒执罪类案件2件,1件已经结案。加大对恶意逃避债务履行行为的制裁力度,2014年司法拘留71人次。6月7日,我院以互联网为载体正式向社会推出政务网站,通过打造执行案件当事人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等公开平台,实现法院执行案件全部可查和执行信息公开的目标。加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落实力度,依托政务网站、院机关和法庭的LED电子显示屏、报纸公开等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充分利用司法协助网络平台,目前,法院与34家金融机构建立的司法网络工作平台运行顺畅,全省法院电子签章系统冻结、扣划功能和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即将开通,将彻底改变以往来回奔波、长途跋涉的传统执行方式,大大提高执行效率。同时我院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判后释法,在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强化履行法律义务提示,让涉案当事人清楚地明白:若不按文书主文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除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还可能会承担本案的执行费、评估费、延迟履行金,被罚款、拘留,被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个人或单位的失信信息在媒体公布,并记录于征信系统,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此营造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社会氛围,督促自觉履行。

  ---网格化司法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我院除设置5处人民法庭外,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置法官工作站,在部分社区和较大村庄设立诉讼联络点,并从辖区各行政村聘请诉讼联络员随时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创建完善以法庭为依托、以法官工作站为保障、以诉讼联络点为触角、以诉讼联络员为骨干的便民诉讼服务体系,将审判工作延伸到最基层。根据辖区群众的生活生产实际,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方式,设立“三农法庭”、“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夜间法庭”,不定期到厂矿企业、村居社区、田间地头就地办案,既能让群众的事在家门口解决,也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推行便民服务一站式,把审判之外的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集约化服务。延伸审判职能,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活动,既化解了矛盾纠纷,也让干警在“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判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的“四心工作法”活动中提升了境界,增长了与群众打交道的本领,积累了做好群众工作的经验。

  ---扩大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让阳光司法看得见。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于2014年1月1日果断启动,将裁判文书全部上传至互联网,自此,作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之一的裁判文书公开正式实施。经过一年的运行,我院现已完全实现对已结案件应当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管控,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应上尽上”,裁判文书上网数量约占全市基层法院全部数量的1/3,甚至在全省保持领先水平。6月份我院政务网站正式上线,案件信息与审判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当事人凭借案件密码即可查询,至此,我院案件信息实现网络公布、自助查询、现场查阅等多渠道、全方位公开,审判流程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得以全部实现。此外,LED显示屏在机关和法庭同时启用,触摸屏查询系统开始运行,12月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庭审直播。司法公开平台建设的有序推进,将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全部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方便当事人查询和了解案件进度,及时联络承办法官,及时联络监督部门,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和投诉权。我院充分发挥“不穿法袍的法官”的重要作用,2014年3月和7月经区人大常委会两次增补和任命,我院人民陪审员数量由59名变更增加为157名,更多地从辖区法治工作人员、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员、政法院校师生、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当中,以及其他社会威望高、群众信得过、热心人民陪审工作的基层群众当中,择优选任人民陪审员。2014年陪审员参审案件5654件,参审率达到84.6%,让更多的基层群众参加到案件审判中来,在亲身参与中感受法官办案的公正高效,用自己的亲身感受宣传法院司法的公平正义。

  三、强化审判管理,助推司法创新

  ---案件评查和流程管理的基础作用更加显现。我院不再简单局限于优秀案例和裁判文书的评选、表彰,而是敢于“亮丑揭短”,着重加强二审发还改判案件的评析、以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涉诉信访案件、社会关注案件等重点案件的评查力度,并将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以点带面,追求全面提高。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热点难点问题法律适用的裁判规范。将流程管理作为规范审判权运行、提高审判效率切入点,将各个节点纳入管理,实现了全程监控,推进案件的进程由个人控制变为智能引导,由领导督办变为系统跟踪,由人力为主变为网上运行,由分散管理变为集约共享,由被动公开变为自觉上传。归口收结案,严格审限变更手续的审批,减少超审限和隐性超审限。规范各办案环节的时限控制,压缩不必要的审限延迟,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真正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双赢。

  ---层级管理体系运行更加顺畅。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长、审判员各负其责、共同参与审判管理的氛围和管理运行模式初步形成,不同管理主体的职能定位更加清晰。审管办更加注重发挥协调服务职能,在各管理主体之间搭建沟通管理平台,有效地服务各管理主体开展审判管理工作,促进层级管理体系的有序顺畅运行。院长、审判委员会更加注重审判执行工作的总体质量评估和运行态势分析研判,通过发现普遍问题制定规则,通过制定规则解决普遍性问题,有效发挥了宏观管理作用。审判业务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并注重通过审管办提供的审判质效、态势分析数据,加强工作调度,较好地发挥了二级管理的基础管理作用。广大法官积极参与管理、支持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措施,依法规范司法行为,自主管理得以实现并受到重视。

  ---质效评估的导向作用更加有效。注重发挥质效评估的“体检表”功能,积极开展审判质效评估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通过开展月、季、年度的评估分析,准确把握审判执行工作的发展走向,及时发现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异常情况。注意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根据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当前的重点工作,动态调整指标体系,发挥质效评估的导向作用,有效地解决超审限、诉讼积案以及案结事不了、执行到位率低等突出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

  四、注重自身建设,完善司法保障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按照地方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抓好教育活动。作为第二批开展活动的单位,我院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扎扎实实地抓好活动开展,切实解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突出法院特色抓好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着重解决机关作风“庸、懒、散、奢”问题,解决窗口服务单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解决审判执行工作“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三是坚持面向群众抓好教育活动。我院坚持群众路线,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努力让当事人在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感受到温馨方便,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队伍作风上的新变化和新改进。

  ---从严管理干警,全方位监督管理保障机制已经形成。从严,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最突出的特点,也是最得人心之处。我院把从严要求贯穿队伍建设始终。扎实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通过信息平台每周向全体干警发一条廉政格言警句,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常念紧箍咒,长鸣警世钟,促使干警时刻保持警醒,严格约束自己。开通四级法院联网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网站”,通过网站,举报人可以直接进行网络举报,并随时查询举报的办理进程和结果。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对案件进程每个节点进行跟踪,把严格管理融入执法办案各个环节,扩展到业内业外各个方面。全面推行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采取配合上级法院和自行开展明查暗访、主动开展案件当事人回访、廉政监督卡随案移送和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接收等方式,强化各级各方对法官干警的监督,形成了全方位、多渠道监督体系。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心谈话,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

  ---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的支持保障更加有力。新的审判大楼进入装修的收尾阶段,嘉明法庭和郑家法庭已经投入使用,沙镇法庭和凤凰法庭的整体翻修或升级改造也在今年全部完成。在基础设施加强的同时注重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方便法官办案和群众诉讼。通过升级审判管理系统,开发新的管理软件,提高管理的科技化水平;加强了科技法庭的建设,机关和5处人民法庭拥有11个科技法庭,推动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实时监控庭审过程;推行电子卷宗同步归档,完善案件电子卷宗的建立;充分利用审判管理大数据,自动生成各类指标数据,实现质效评估和绩效管理的自动化。

  五、认真接受监督,促进法院工作

  我院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自觉围绕中心大局谋划思路开展工作,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院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实事求是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落实整改。完善交办、督办、反馈机制,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审理,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在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同时,我院还虚心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监督保公正、以监督促廉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取得的各项成绩,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理解、帮助法院工作的所有领导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从案件审执情况看,2014年我院办理案件数量再创新高,在大基数的基础上又增长将近20%,审执案件首次突破万件关口。案件类型增多,法律关系复杂,矛盾对抗性强,办理难度、敏感度增加,案件审判执行压力进一步加大;从法官能力素质上看,有的法官司法职业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能力不强,有的作风不佳、自律意识差,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从司法体制机制上看,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尚有待完善,保证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还有很大空间;从人员管理和队伍建设上看,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体制尚未完全形成,法院干警工作量与待遇极不匹配,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尚未充分发挥出来;从保障水平上看,基本建设附属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所需资金缺口仍然存在,装备配置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许多问题。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依靠各有关方面支持,下大力气推动解决。

  各位代表,2015年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实施司法改革、落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关键之年。我们会深刻认识法院工作和公正司法进入新阶段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抓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这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贡献。将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第一,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法院干警将毫不动摇坚守法治精神,依法审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在公正司法上下更大功夫。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司法。敢于坚持原则、坚持真理,勇于并善于排除干扰,心无旁骛地办好每一起案件。着力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以公正司法的新作为、新形象进一步取信于民。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坚持证据裁判规则,确保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保障人权相统一。运用司法机制来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引导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维护行政相对人和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参与社会治理上主动作为。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指挥系统建设,按照执行工作强制性和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充分运用各类强制措施,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

  第二,全心全意践行司法为民,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巩固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打牢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落实案件入口管理新模式,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将诉讼、立案、案件查询、信访接待、材料收取、联系法官、司法救助等诉讼服务事项,集中归口于诉讼服务中心,利用电子触屏、大型电子公告牌、网络等,公开诉讼服务工作流程,方便当事人诉讼。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丰富服务功能,实现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与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的相互链接、资源共享,构建联通几大平台的通讯服务系统。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严密司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努力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礼待人、以情感人,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司法、信任司法、支持司法。

  第三,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体制机制。准确理解上级的部署要求,严格遵照统一部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领导不动摇,积极稳妥有序推动司法改革。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在加快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方面迈出新步伐,加强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满足当事人知情权。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落实审判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做到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监督留痕。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规范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深化涉诉信访工作改革,重点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入口出口不畅和程序空转问题,推进诉访分离。

  第四,重点做好“四个强化”,建立健全审判管理监督新机制。顺应司法改革需要,对原有机制或继续坚持,或改进和放弃,使审判管理工作向更加法治化、精细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在工作中注重“四个强化”:一是强化案件程序性控制。在对案件实体裁判等控制管理监督弱化的情况下,一方面对诉讼程序和审判流程进行全方位直接控制,另一方面对案件加强程序性监督和管理。二是强化案件绩效评估。注重对结果的合理运用,发挥好审判绩效考核指标的导向作用。狠抓案件质量评查,实行差错案件责任倒查,明确责任承担,落实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审判监督纠错功能。对本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含调解书),只要发现确有错误,符合法定再审条件,即依法进行再审,确保有错必纠。对于瑕疵案件,依法及时进行补正。广开渠道,确保及时发现错误,将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四是强化案件实体裁判谘询论证。通过强化案例指导,明确裁判规则和标准,依案件类型组建专业委员会,探索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和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分离等方式,强化对各类案件裁判的谘询论证,防止重大疑难案件裁判标准不一和裁判错误的出现。

  第五,狠抓队伍建设,扎实提高法院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思想政治保证,切实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继续完善以干警需求、工作需要为导向的培训机制,不断增强干警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本领,筑牢能力建设基础。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权力依法正确行使。

  第六,实施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筑牢司法基层基础。进一步明确法庭职能定位,将重心下移,人财物向基层法庭倾斜。推进以中心法庭为主、社区法庭和巡回审判点为辅的法庭布局形式,在立案机制、民生审判、诉讼服务、巡回审判、调判结合、执行工作和陪审制度等具体问题上不断完善。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发挥桥梁纽带和司法保障作用,为提高乡镇、县域治理法治化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各位代表,面对深刻变化的国内外形势,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艰巨任务,我院会勇于担当,依法履职,坚持司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区人民的幸福生活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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